安徽省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

“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”“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,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”“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”……为进一步深化法治烟草建设,安徽省霍山县专卖局近日通过普法进社区、普法进乡村、普法进零售商店等形式,持续延伸普法触角,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,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据悉,安徽省霍山县烟草专卖局根据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成立了一支专业化的普法队伍,定期组织相关普法宣传人员围绕《消费者权益法》《民法典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不同的普法主题,先后深入辖区村庄、居民小区、校园周边、临街商铺等场所,针对不同受众,采取现场讲解、案例分享和散发传单等方式,开展了全方位、多角度的普法宣传活动。下一步,安徽省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,创新普法方式,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持续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,不断丰富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,让大家‘学法、懂法、知法、用法、守法’,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。(余泽来)
【责任编辑:孙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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