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盐于城:统筹协作聚焦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监管

为进一步推进于城镇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工作,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。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聚焦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,在全镇范围内开展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,全力提高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今年十月,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执法人员对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,发现该单位将厂房出租给某科技有限公司,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,但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,未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未记录检查情况并督促整改。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责令立即整改的处罚。负责人当场表示,接下来一定会更加重视企业的主体责任。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全面摸清辖区内“厂中厂”企业底数和生产经营现状,详细掌握出租方和承租企业“一本账”,将所有“厂中厂”企业信息录入全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,建立安全生产电子台账。结合“厂中厂”企业岗位特点,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为“厂中厂”企业员工编制“一人一卡”,明确岗位职责、操作规程、安全风险、防范措施、应急措施等应知应会内容。根据“厂中厂”企业实际情况,将应急逃生等内容精炼成简单实用“一张图”,明确标注重点区域、关键设备设施、应急通道、安全出口,细化安全防范、应急处置措施。采取多种形式,通过新闻媒体、微信公众号等对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宣传发动,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。同时加强示范典型宣传推广,重点培育镇级示范“厂中厂”2个企业,营造“厂中厂”企业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。下一步,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将继续加强“厂中厂”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频次,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、厂房仓库等重点区域,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力度,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,防止各类消防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,确保安全形势稳定。(董嘉璧)
【责任编辑:孙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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